政府為推動臺灣原住民族語言存續,於2017年公布施行《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》,又2019年施行《國家語言發展法》,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成為國家語言。教育部長期重視臺灣原住民族語言存續之必要性,鼓勵大眾使用「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」,培育原住民族語文字書寫人才。教育部已辦理8屆臺灣原住民族語文學獎,於本屆配合國家法規與政策,更名為「教育部第9屆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文學獎」,持續鼓勵大眾使用族語文字書寫,促進原住民族語文字活用與文學創作,傳承原住民族語言文化。
徵文辦法
一、活動目的
二、辦理單位
三、徵文日期
自113年12月30日起至114年2月28日止,報名資料採紙本掛號郵寄及提供電子檔案同步方式,紙本以郵戳為憑,逾時恕不受理。
四、徵稿辦法及收件方式
請上活動專屬網站(徵文辦法 – 第9屆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文學獎)下載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,填妥後連同作品一併以掛號方式郵寄至「360301苗栗市恭敬里聯大1號國立聯合大學 設計學院原住民學士學位學程專班」,並在信封上註明「參選語言別」與「徵選文類」。另,作品電子檔及相關資料請寄:[email protected],信件主旨為「教育部第9屆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文學獎投稿作品-文類」。
五、徵選文類及獎勵方式
六、參選者資格限制
七、評審方式
八、注意事項
九、入選名單公布及頒獎日期
將於活動專屬網站上公布得獎名單(除入選者以專函、專電通知外,恕不另行個別通知),
預計於114年5月30日前公告入選名單,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。